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679913104/2015-12003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文日期:2017-05-1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大厂回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7-05-10

职务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局长

主持县安监局和县安委办全面工作;

副局长

负责执法监察与业务股室的沟通协调,监督落实上级和本级领导班子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

执法队大队长

一、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大队管理和与业务股室的协调工作;二、负责带领全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局班子制定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求,组织做好大队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教育及培训工作; 三、制定大队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四、组织全大队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并审核大队执法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建议;五、参与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六、组织相关业务的调查研究;七、及时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大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中队长

负责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履行监察员职责;

二中队长

负责潮白河工业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履行监察员职责;

综合中队长

负责大厂镇、陈府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履行监察员职责;

监察员

一、在大队长、中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全面监督执法检查;三、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四、对负责承办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执法程序,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六、负责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草拟、呈报及案卷整理、保管、归档工作;七、向队领导报告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调研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八、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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